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健康委:
為落實《關于印發進一步改善醫療服務行動計劃(2018—2020年)的通知》(國衛醫發〔2017〕73號)有關要求,指導醫療機構科學、規范開展智慧醫院建設,逐步建立適合國情的醫療機構智慧服務分級評估體系,我委組織制定了《醫院智慧服務分級評估標準體系(試行)》。現印發給你們,供各地推進智慧醫院建設和改善醫療服務參考。我委將指定機構開展評估工作,評估有關事項另行通知。
???????????????????????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
???????????????????????????????????????????????????????????????2019年3月5日
醫院智慧服務分級評估標準體系(試行)
醫院智慧服務是智慧醫院建設的重要內容,指醫院針對患者的醫療服務需要,應用信息技術改善患者就醫體驗,加強患者信息互聯共享,提升醫療服務智慧化水平的新時代服務模式。建立醫院智慧服務分級評估標準體系(Smart Service Scoring System,4S),旨在指導醫院以問題和需求為導向持續加強信息化建設、提供智慧服務,為進一步建立智慧醫院奠定基礎。電子病歷、醫院運營、教學、科研等信息化建設情況不在本評估范圍內。
一、評估目標
(一)建立完善醫院智慧服務現狀評估和持續改進體系,評估醫院開展的智慧服務水平。
(二)明確醫院各級別智慧服務應當實現的功能,為醫院建設智慧服務信息系統提供指南,指導醫院科學、合理、有序地開發、應用智慧服務信息系統。
(三)引導醫院沿著功能實用、信息共享、服務智能的方向,建設完善智慧服務信息系統,使之成為改善患者就醫體驗、開展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的有效工具。
二、評估對象
應用信息系統提供智慧服務的二級及以上醫院。
三、評估分級
對醫院應用信息化為患者提供智慧服務的功能和患者感受到的效果兩個方面進行評估,分為0級至5級。
(一)0級:醫院沒有或極少應用信息化手段為患者提供服務。醫院未建立患者服務信息系統;或者在掛號、收費、檢查、檢驗、入出院、藥事服務等環節中,面向患者提供信息化服務少于3個。患者能夠通過信息化手段獲取的醫療服務信息較少。
(二)1級:醫院應用信息化手段為門急診或住院患者提供部分服務。醫院建立服務患者的信息系統,應用信息化手段對醫療服務流程進行部分優化,在掛號、收費、檢查、檢驗、入出院、藥事服務等環節中,至少有3個以上的環節能夠面向患者提供信息化服務,患者就醫體驗有所提升。
(三)2級:醫院內部的智慧服務初步建立。醫院應用信息系統進一步優化醫療服務流程,能夠為患者提供智慧導醫分診、分時段預約、檢查檢驗集中預約和結果推送、在線支付、床旁結算、生活保障等智慧服務,患者能夠便捷地獲取醫療服務相關信息。
(四)3級:聯通醫院內外的智慧服務初步建立。電子病歷的部分信息通過互聯網在醫院內外進行實時共享,部分診療信息可以在院外進行處理,并與院內電子病歷信息系統實時交互。初步建立院內院外、線上線下一體化的醫療服務流程。
(五)4級:醫院智慧服務基本建立。患者醫療信息在一定區域內實現互聯互通,醫院能夠為患者提供全流程的個性化、智能化服務,患者就診更加便利。
(六)5級:基于醫院的智慧醫療健康服務基本建立。患者在一定區域內的醫院、基層醫療機構以及居家產生的醫療健康信息能夠互聯互通,醫院能夠聯合其他醫療機構,為患者提供全生命周期、精準化的智慧醫療健康服務。
四、評估方法
采用定量評分、整體分級的方法,綜合評估醫院智慧服務信息系統具備的功能、有效應用范圍、技術基礎環境與信息安全狀況。
(一)局部應用情況評估。是對醫院中各個環節的醫療業務信息系統進行評估。
1.評估項目:按照患者診前、診中、診后各環節應涵蓋的基本服務內容,結合醫院信息化建設和互聯網環境,確定5個類別共17個評估項目(見附件1)。
2.評估方法:圍繞17個評估項目分別對醫院智慧服務信息系統的功能、有效應用范圍進行評分。功能評估按照實現的功能等級獲得等級評分,有效應用范圍評估按照實際應用情況獲得相應的比例系數評分。將兩個得分相乘,得到此評估項目的綜合評分。即:
單個項目綜合評分=功能評分×有效應用范圍評分。
各項目實際評分相加即為該醫院智慧服務信息系統局部應用情況的總評分。
(1)功能評分。標準中對每個評估項目,均按照0—5級列出每一個評估項目對應的功能要求與評估內容。評估是根據各醫院智慧服務系統達到相應評估項目的功能狀態(評為某一級別必須達到前幾級級別相應的要求),確定該評估項目的得分。
(2)有效應用范圍評分。按照每個評估項目要求的應用范圍,分別計算該項目在醫院中的實際應用比例。其中,要求實際應用的項目,實際服務中實現應用則視為100%,無實際應用則視為0。要求比例的項目,計算該項目在醫院內的實際應用比例,所得比值即為得分,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
(二)整體應用水平評估。是對醫院智慧服務信息系統整體應用情況的評估。具體方法是按照總分、基本項目完成情況、選擇項目完成情況得到評估結果,分為0—5級共六個等級(各級評估要求見附件2)。
(1)醫院智慧服務信息系統評估總分。是反映醫院智慧服務信息系統整體應用情況的量化指標,即局部應用情況評估各項目評分的總和,且該得分不低于相應級別最低總分標準。例如:醫院智慧服務信息系統達到第3級水平時,則其評估總分應大于等于30分。
(2)基本項目完成情況。基本項目是醫院智慧服務信息系統中的基礎、關鍵項目(見附件3)。醫院智慧服務信息系統達到某一等級時,其相應等級基本項目應當全部達標。部分項目應用范圍必須達到80%以上(見附件3)。
(3)選擇項目完成情況。選擇項目是醫院結合實際選擇實現的項目。醫院智慧服務信息系統達到某一等級時,其相應等級選擇項目至少50%應當達標。部分項目應用范圍必須達到50%以上(見附件3)。
附件:1.醫院智慧服務分級評估項目
2.醫院智慧服務分級評估基本要求
3.醫院智慧服務分級評估具體要求
附件1
醫院智慧服務分級評估項目
序號
|
類別
|
業務項目
|
應用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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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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診前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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診療預約
|
應用電子系統預約的人次數占總預約人次數比例
|
2
|
急救銜接
|
具備急救銜接機制和技術手段并有應用
|
3
|
轉診服務
|
應用信息系統轉診人次數占總轉診人次數比例
|
4
|
診中服務
|
信息推送
|
應用信息技術開展信息推送服務
|
5
|
標識與導航
|
具備院內導航系統
|
6
|
患者便利保障服務
|
具備患者便利保障系統并有應用
|
7
|
診后服務
|
患者反饋
|
電子調查人次占全部調查人次比例
|
8
|
患者管理
|
應用電子隨診記錄的隨診患者人次數占總隨診患者人次比例
|
9
|
藥品調劑與配送
|
具有藥品調劑與配送服務系統并有配送應用
|
10
|
家庭服務
|
具有電子記錄的簽約患者服務人次占總簽約患者服務人次比例
|
11
|
基層醫師指導
|
應用信息系統開展基層醫師指導
|
12
|
全程服務
|
費用支付
|
具備電子支付系統功能并有應用
|
13
|
智能導醫
|
有智能導醫系統功能并有應用
|
14
|
健康宣教
|
有健康宣教系統并有應用
|
15
|
遠程醫療
|
具備遠程醫療功能并有應用
|
16
|
基礎與安全
|
安全管理
|
應用身份認證的系統占全部系統比例
|
17
|
服務監督
|
具有服務監督機制并有監督記錄
|
說明:“應用評估”中要求“有應用”的項目,該功能在實際中應用則視為100%,如未應用則視為0;要求比例的項目,實際應用比例基本項不低于80%,選擇項不低于50%。
附件2
醫院智慧服務分級評估基本要求
等級
|
內容
|
基本
項目數
(項)
|
選擇
項目數
(項)
|
最低
總分
(分)
|
0級
|
醫院沒有或極少應用信息化手段為患者提供服務
|
——
|
——
|
——
|
1級
|
醫院應用信息化手段為門急診或住院患者提供部分服務
|
4
|
8/13
|
10
|
2級
|
醫院內部的智慧服務初步建立
|
6
|
6/11
|
20
|
3級
|
聯通醫院內外的智慧服務初步建立
|
8
|
4/9
|
30
|
4級
|
醫院智慧服務基本建立
|
9
|
3/8
|
41
|
5級
|
基于醫院的智慧醫療健康服務基本建立
|
9
|
|
51
|
說明:表中“8/13”是指13個選擇項目中至少有8個項目達標。
附件3
醫院智慧服務分級評估具體要求
序號
|
類別
|
業務項目
|
等級
|
是否為基本項
|
系統功能評估內容
|
1
|
診前服務
|
診療預約
要點:
醫院對就診、檢查、治療等的預約服務功能
應用范圍:應用電子系統預約的人次數占總預約人次數比例
|
0
|
否
|
醫院無針對門診掛號、檢查檢驗、治療的預約或登記處理軟件。
|
1
|
是
|
(1)在門診掛號的柜臺或窗口使用的信息系統有掛號預約功能,檢查、檢驗與治療科室的柜臺或窗口使用的信息系統有預約功能;
|
(2)工作人員使用信息系統(如門診預約窗口、醫生診間預約等)完成患者治療項目和門診手術的預約。
|
2
|
是
|
(1)支持多種證件的患者身份認證(如居民身份證、戶口簿、軍官證、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護照、外國人居留證等);
|
(2)實現院內患者基本信息、患者掛號信息在掛號柜臺、門診診間的聯通;
|
(3)能夠在門診診間完成日間手術、治療的申請與預約;
|
(4)能夠在診間開具電子住院單,住院申請預約能夠在門診診間、住院處、病房共享;
|
(5)就診號池、檢查、治療等安排信息在院內共享;
|
(6)支持使用自助設備或在門診診間完成就診、檢查、檢驗預約與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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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是
|
(1)患者使用自有移動設備及PC設備,在線完成身份注冊,患者線上身份注冊信息與院內患者信息聯通;
|
(2)支持患者在院外進行預約掛號,預約方式如:網站、手機APP、區域掛號平臺等;
|
(3)院內資源或信息發生變化時,可及時通知患者,如可住院床位變化、臨時限號、醫師停診、檢查設備故障等;
|
1
|
診前服務
|
|
3
|
是
|
(4)院內外各類掛號方式在本院號源池共享;
|
(5)可支持分時段預約掛號或檢驗、檢查,預約時間可精確到1小時以內;
|
(6)患者可根據預約直接到醫院診室或檢查、治療等部門接受診療服務,無需二次排隊;
|
(7)對疑似倒號、傷醫、連續爽約(失信)等行為有黑名單記錄和控制措施。
|
4
|
是
|
(1)可根據患者檢查、治療情況,自動為患者提供預約安排參考;
|
(2)可按照患者住院預約情況,輔助醫師、科室制定工作計劃;
|
(3)對于相互影響的治療、手術內容可自動錯開預約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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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支持患者使用虛擬就診卡完成院內全流程就診;
|
(5)支持患者在線完成實名認證,如身份證、社保卡、銀行卡等;
|
(6)支持患者通過網絡預約申請住院時間、床位類型等信息。
|
5
|
否
|
(1)實現區域就診"一卡通"或支持多醫院間患者身份等標識信息的確認對照與轉換;
|
(2)支持分時段預約掛號或檢查,預約時間可精確到30分鐘以內。
|
2
|
診前服務
|
急救銜接
要點:醫院與院外急救體系信息共享能力
|
0
|
否
|
急救患者需要手工登記基本情況,無信息系統支持患者信息的管理。
|
1
|
否
|
(1)支持工作人員將急救患者信息手工錄入系統;
|
(2)對急救患者在系統中進行分級管理。
|
2
|
否
|
(1)錄入系統的患者基本信息、病情等可供醫院其他部門共享;
|
(2)可依據患者病情分級給出簡單的準備措施提示。
|
3
|
否
|
(1)應急值守人員可從系統中獲得患者基本信息;
|
(2)能記錄主要參與急救的醫護人員信息和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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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急救信息可通過短信、APP消息等方式及時通知到醫院應急值守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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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否
|
(1)實現與院前急救系統的數據對接,醫院可將特殊急救能力及項目(如心梗、腦梗等)信息上傳至區域急救平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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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支持救護車與醫院的遠程交流,醫院可獲取救護車中采集的患者信息;
|
(3)按照患者病情,動態給出急救安排建議、準備計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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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否
|
醫院與區域急救平臺對接,患者病情可實時傳遞給醫院。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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診前服務
|
轉診服務
要點: 醫聯體間跨機構服務信息交換與共享能力
應用范圍:應用電子系統轉診人次數占總轉診人次數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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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否
|
門診和住院均無轉診信息系統,外部醫院轉入的患者信息需要手工登記處理。
|
1
|
否
|
接收院外機構的轉診申請單,患者轉診數據可錄入信息系統。
|
2
|
否
|
支持獲取并保存患者在院外機構產生的資料,并在院內共享。
|
3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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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獲取患者院外轉診信息并直接存儲于醫院信息系統,如DICOM影像、患者基本信息、住院病案首頁、診斷證明書、檢驗結果、檢查報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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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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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可接收醫聯體內醫院發送的電子轉診申請單,直接生成本院的電子住院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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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可為基層機構提供在線醫療咨詢,對于高危情況可通知基層醫師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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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是
|
可根據健康檔案或監測得到的患者病情變化情況,給出診療或轉診建議。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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診中服務
|
信息推送
要點: 醫院為患者提供告知、信息傳送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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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否
|
患者消息通知無信息系統支持。
|
1
|
否
|
(1)在門診區域提供公共信息的電子化展示,包括:出診信息、剩余號源、候診信息、取藥信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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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工作人員可通過系統為患者集中打印出院病歷、門診病歷等病歷資料;
|
(3)在醫院公共區域為患者及家屬提供注意事項的宣教播放。
|
2
|
否
|
(1)在住院公共區域提供公共信息的電子化展示,包括:主管醫師、護士的列表等,將手術計劃、診療計劃安排等信息告知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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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為患者提供門診和住院信息的實時自助查詢,包括:三大目錄、費用清單、預存情況、醫師情況、出診信息、科室情況介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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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患者可使用自助設備完成醫療記錄的打印,包括檢查報告、影像資料、檢驗結果等。
|
3
|
是
|
(1)為患者提供移動端的實時查詢服務,如:預約、掛號、繳費等辦理是否成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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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為患者提供移動端的診療活動情況告知,如:手術通知、入院提示、出院提示,取藥、報告、危急值信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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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應患者要求,可推送檢查注意事項、用藥指導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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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是
|
(1)實現消息通知的分級管理,允許患者屏蔽非關鍵信息;
|
4
|
診中服務
|
|
4
|
是
|
(2)患者能夠在移動端實時查詢等候狀態,包括:候診、檢查、治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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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患者家屬能夠在移動端實時查詢手術進展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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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應患者要求,可通過移動端提供電子版病歷及圖像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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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經患者授權,可查看患者院外電子病歷信息。
|
5
|
否
|
(1)對于出院簽約管理患者,可根據其健康情況自動調整消息通知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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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患者可在線查看本人的病歷資料及圖像,互聯網存儲資料應加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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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根據患者病情和診療階段,自動為患者、患者家屬推送注意事項及宣教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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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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診中服務
|
標識與導航
要點: 醫院為患者提供電子化就醫引導的環境與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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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否
|
無基于信息系統的患者標識與引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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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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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掛號、收費、藥房等服務部門有電子排隊叫號設施,可控制顯示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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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門診診室、檢查室有電子排隊叫號設施,可通過診室、檢查室醫生控制。
|
2
|
是
|
(1)掛號、收費、藥房等服務部門的公共信息有電子化展示,并能夠與所在部門業務系統聯動,如就診到檢、剩余號源、候診信息、取藥信息、抽血到檢、檢查到檢等,實現不少于3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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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門診診室外有電子顯示系統,與掛號、報到、就診等信息聯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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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打印的號條、檢查單、導診單上有準確的診療科室位置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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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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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支持患者使用自有移動設備及PC設備查詢各類公共信息,如就診到檢、剩余號源、候診信息、取藥信息、抽血到檢、檢查到檢等,實現不少于3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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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為患者提供靜態室內地圖查詢服務,支持患者在線查詢各科室位置。
|
4
|
是
|
(1)為患者提供與個人診療活動相關的院內定位與導航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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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患者可在移動端實時查詢相關診療科室位置及患者排隊診療情況。
|
5
|
是
|
(1)可獲取患者院內或醫聯體內多個科室的診療活動安排,并為患者規劃最佳的診療路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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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可根據患者等候隊列的實時變化,提示并引導患者就診。
|
6
|
診中服務
|
患者便利保障服務
要點: 醫院在非核心醫療服務中提供信息服務能力
|
0
|
否
|
患者便利保障服務完全通過手工支持。
|
1
|
否
|
工作人員使用信息系統為患者提供便利保障服務,如輪椅租賃、手機充電、訂餐、停車預約、護工選擇、志愿者翻譯預約、中藥代煎等。
|
2
|
否
|
(1)可實現患者便利保障服務的集中管理,院內不同地點獲得的信息內容一致;
|
(2)支持患者使用自助設備完成上述便利保障服務中的至少1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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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否
|
患者在移動端可完成便利保障服務中的至少1項,系統功能應包括查詢、預約、繳費等。
|
4
|
是
|
(1)系統可根據患者病情自動推薦服務內容,如護工推薦、餐飲推薦、預約輪椅/推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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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患者可在線實時查詢便利保障服務的狀態。
|
5
|
否
|
支持管理部門根據患者診療情況,結合營養師所下膳食醫囑自動向患者推薦適宜餐食。
|
7
|
診后服務
|
患者反饋
要點: 電子化收集與了解患者反饋的能力與應用情況
應用范圍:電子調查人次占全部調查人次比例
|
0
|
否
|
手工完成患者反饋信息的獲取與處理。
|
1
|
否
|
支持對患者進行院內滿意度調查,調查結果可生成電子化記錄;
|
2
|
否
|
(1)患者通過院內自助設備完成滿意度調查問卷;
|
(2)滿意度調查應涵蓋不同診療環節,如掛號、住院、取藥、檢查、治療、就醫環境等內容中的至少3項。
|
3
|
是
|
(1)患者可使用自有移動設備及PC設備完成滿意度調查問卷;
|
(2)患者可使用自有移動設備及PC設備完成投訴及意見反饋。
|
4
|
是
|
(1)系統支持對投訴意見的分類處理,可通過短信、APP消息等方式通知醫院管理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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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對于患者投訴支持以短信、APP消息等方式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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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可根據患者就診活動,動態推送滿意度調查內容,滿意度調查結果與就診活動可對應。
|
5
|
是
|
結合醫院信息系統數據、患者滿意度調查結果、輿情監測等信息,對醫療服務進行綜合評估;
|
8
|
診后服務
|
患者管理
要點: 針對連續醫療服務時為患者提供電子化安排服務與記錄的能力
應用范圍:電子隨診記錄占總隨診患者人次比例
|
0
|
否
|
手工管理患者及其隨訪信息。
|
1
|
否
|
(1)患者隨訪要形成電子化記錄;
|
(2)對于不同患者可分別制定隨訪計劃及隨訪內容。
|
2
|
否
|
(1)患者基本信息從醫院信息系統中直接生成,可根據患者病情自動生成隨訪計劃;
|
(2)全院隨訪統一管理,對特殊患者可進行標記。
|
3
|
否
|
(1)為患者提供個性化提醒,包括復診、用藥、生活指導等;
|
(2)支持以短信、APP消息等方式向患者推送隨訪調查表,患者可使用自有移動設備及PC設備完成填寫,調查結果可自動填入隨訪系統;
|
(3)系統支持以短信、APP消息等方式自動向隨訪人員推送提示。
|
4
|
是
|
(1)可根據病情自動提示患者關注相關健康指標,如運動、血壓、血糖、體重等;
|
(2)支持患者提問的自動應答功能;
|
(3)支持基層醫療機構通過信息系統查看患者相關病歷資料。
|
5
|
是
|
(1)醫院可通過信息系統接收院外相關電子病歷信息,結合患者院內的診療情況,形成隨訪記錄;
|
(2)通過可穿戴設備直接獲取患者相關監測信息,數據納入醫院中的患者健康檔案記錄;
|
(3)根據患者病情變化,動態調整康復計劃。
|
9
|
診后服務
|
藥品調劑與配送
要點: 電子化的藥品調配、供應、配送服務能力
|
0
|
否
|
無電子化藥品服務與配送功能。
|
1
|
是
|
工作人員使用信息系統完成處方的確認、核對。
|
2
|
是
|
(1)支持患者在院內通過自助設備查看處方與醫囑;
|
(2)院內各科室處方數據統一管理;
|
(3)處方合理性檢查有記錄。
|
3
|
是
|
(1)患者可使用自有移動設備及PC設備查詢個人處方、藥品說明書,如APP、網站等;
|
(2)醫院應根據本院的歷史處方及可得到的其他醫療機構處方進行統一的合理用藥檢查;
|
(3)患者可在線查詢到出院帶藥信息。
|
4
|
否
|
(1)支持向第三方機構推送電子處方,電子處方應有防篡改功能;
|
(2)能對基層機構開立的處方進行審核及合理用藥檢查;
|
(3)支持患者在線完成藥品配送付費及配送地點選擇,患者可在線查看藥品的配送情況。
|
5
|
否
|
根據患者日常健康記錄,動態檢查患者用藥合理性,并向患者及管理醫師發送提示。
|
10
|
診后服務
|
家庭服務
要點: 醫院為簽約患者提供服務時的信息管理能力
應用范圍:電子記錄的簽約患者服務人次占總簽約患者服務人次比例
|
0
|
否
|
無電子化的家庭醫療服務管理記錄與健康檔案記錄。
|
1
|
否
|
醫護人員開展的家庭醫療服務可在信息系統中記錄。
|
2
|
否
|
(1)通過信息系統管理已簽約患者;
|
(2)管理人員及醫護人員共享患者家庭醫療及護理服務信息;
|
(3)可在系統中記錄簽約患者的反饋意見。
|
3
|
否
|
(1)支持簽約患者在線預約家庭醫療或護理服務;
|
(2)患者可通過系統查看簽約醫師團隊及相關醫院信息;
|
(3)家庭醫師可在線完成遠程復診。
|
4
|
否
|
定期監控患者情況,并提示醫師處理患者異常。
|
5
|
否
|
可依據患者病情、住址等內容,向患者推薦家庭醫師團隊。
|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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診后服務
|
基層醫師指導
要點: 醫聯體中醫院通過信息手段指導基層醫師的能力
|
0
|
否
|
無基于信息系統的基層醫師指導。
|
1
|
否
|
通過遠程視頻教學對基層醫師進行培訓與指導。
|
2
|
否
|
在遠程視頻會診中可利用電子病歷信息對基層醫師進行指導。
|
3
|
否
|
(1)利用遠程醫療系統及機構間共享的病歷信息對基層醫師進行指導;
|
(2)醫院的治療方案可通過系統傳送給基層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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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支持開展遠程醫學影像、遠程心電、實驗室檢驗等功能中的至少1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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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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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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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為基層機構提供在線臨床決策輔助,可通知醫師處理患者高危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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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支持開展遠程查房或遠程手術指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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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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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可監控基層醫療機構的主要疾病情況,給出相應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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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為基層醫療機構提供影像、心電圖等內容的智能化輔助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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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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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程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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費用支付
要點: 為患者提供各類電子化付費服務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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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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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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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工完成計價與繳費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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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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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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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支持患者在窗口完成繳費、預存、退款等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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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信息系統應支持患者在醫保類支付的窗口直接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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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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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支持患者使用多種繳費方式,包括自助機、診間計費等,繳費內容支持門急診、住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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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繳費信息全院共享,各科室可直接查詢,不需紙質憑證進行繳費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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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醫保患者可通過自助機完成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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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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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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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支持患者在窗口使用移動支付方式付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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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支持患者使用自有移動設備完成支付,包括門急診繳費、住院繳費、住院預交金支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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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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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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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支持患者使用自有移動設備查詢待繳費用,并使用移動設備繳費,包括:掛號費、診療費、藥費、預約檢查費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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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支持電子發票的生成和數據推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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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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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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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統支持先診療后付費模式,如信用支付、醫保類線上支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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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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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程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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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導醫
要點: 醫院為患者提供個性化就醫引導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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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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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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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的咨詢與導醫工作全部通過手工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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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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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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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作人員可通過系統查詢出診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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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提供電子化信息展示,包括科室介紹、醫師介紹、出診信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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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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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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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患者在院內可通過自助查詢完成分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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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患者可自助查詢科室介紹、醫師介紹、出診信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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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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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患者使用自有移動設備及PC設備可查詢科室、醫師、出診信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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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患者在診前通過系統錄入癥狀、病史等信息,可供醫師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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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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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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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系統可根據患者歷史診療情況、檢查、治療安排等,給出分診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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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患者可在移動端根據部位、病情等信息進行簡單的分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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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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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據患者病情及區域多發病、流行病情況等,給出患者分診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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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患者在診前錄入的癥狀、病史等信息可自動轉為病歷記錄初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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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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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程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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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宣教
要點: 醫院對患者及家屬提供健康教育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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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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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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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健康宣教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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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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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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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醫院公共區域,為患者及家屬提供醫學健康教育的宣傳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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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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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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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可通過自助設備查詢醫學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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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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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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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患者可使用自有移動設備及PC設備查看醫學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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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患者及家屬可在移動端查詢就診注意事項和宣教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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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不同途徑查詢的相同醫學知識內容應保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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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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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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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患者可使用自有移動設備及PC設備進行風險評估,評估結果可反饋至醫院系統存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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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可根據患者病歷資料自動完成風險評估,并將結果推送給患者或者監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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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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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患者健康記錄、監測信息、病情變化,有針對性地推送醫學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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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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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程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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遠程醫療
要點: 醫院應用遠程醫療系統開展的會診、咨詢服務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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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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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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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遠程醫療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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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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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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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提供遠程分級診療基本服務,如實時交互會診、非實時報告判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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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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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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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院遠程分級診療工作統一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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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診療資料內容與交互視頻可同時進行展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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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會診資料存儲于醫院信息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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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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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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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參與業務的工作人員應進行身份認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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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支持醫師及患者使用移動設備開展會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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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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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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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支持遠程醫療與線下診療業務無縫集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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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針對慢病、復診患者,可實現在線交互診療,在線開具處方、檢查單、檢驗單等,至少支持1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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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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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遠程會診過程中,支持對患者醫學影像、病歷資料等的智能化輔助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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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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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礎與
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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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
要點: 智慧服務系統基礎設施、管理與安全狀況
應用范圍:身份認證系統占全部系統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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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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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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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安全措施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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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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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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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通過服務器及存儲設備統一管理各終端產生和共享的數據,院內網絡聯通,服務器具有病毒防護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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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服務器部署于獨立的安全域,具備網絡防控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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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對于患者信息使用具備授權機制,相關信息使用有記錄,可追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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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采用用戶名、口令的方式實現身份認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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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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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立數據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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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服務器、存儲等核心設備部署在專用機房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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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服務器僅開放必要的網絡服務端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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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系統之間進行數據交互時需要進行授權認證,對敏感數據進行標記,與其他系統進行數據交互時,可根據敏感標記進行有效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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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具備有效避免越權的措施,具備完整的授權審批管理流程,操作過程可通過系統追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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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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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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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數據庫放置于獨立的安全域,不直接暴露在互聯網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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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信息系統具備應用層防護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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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跨機構數據使用,須進行審批管理,操作內容可追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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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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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礎與
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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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醫師在院外使用患者信息須進行審批管理,操作內容可追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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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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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互聯網環境下患者敏感數據須加密存儲,加密必須采用國產加密算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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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互聯網環境下信息系統所有數據須進行加密傳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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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設有專門的信息安全崗位,定期組織漏洞掃描與滲透測試,并及時修補系統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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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使用患者院外信息須有患者電子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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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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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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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對外僅保留必要的數據信息,核心及全量數據不對互聯網暴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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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建立數據全生命周期管理體系,從數據產生、加工、存儲、使用、銷毀各個流程進行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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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采用雙因素認證方式,如口令、U—KEY,OTP、手機驗證碼、生物特征等其中的2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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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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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礎與
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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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監督
要點: 醫院自動產生監管信息,并具備向服務監管機構提供信息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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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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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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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基于計算機系統的服務質量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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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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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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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于公共衛生管理信息(慢病管理、婦幼保健、計劃免疫、精神衛生管理、院內感染控制管理、傳染病管理中的至少1類)有系統記錄,包括管理類型,治療情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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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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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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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監管和公共衛生管理上報所需信息能直接從信息系統中獲取并生成報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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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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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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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按照上級管理部門要求,實現醫療監管和公共衛生管理的數據對接,如精神衛生患者、傳染病患者、生育服務、出生證明服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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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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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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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為所管理的慢病患者自動生成慢病監控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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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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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照服務質控要求,可自動生成關鍵指標。醫院管理部門可按上級監管機構的要求報送指標數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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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對所管理的慢病患者可進行實時監測,對異常情況進行預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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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1.評估內容中描述為“包括”的,要求其后所列項目功能全部實現;描述為“如”的,要求其后所列項目功能至少實現1項。
2.“治療”是指對患者的非手術治療,如換藥、透析、物理治療、放射治療、不計入手術的介入治療等。